*ST围海(002586)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规定(2025年11月)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规定 (2025年11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公司年 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强化信息披露责任意识, 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责任追究,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由于有关人员不履 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或由于其他个人原因发生失职、渎职、失误等行为,对公司 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以及下属全 资、控股子公司的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负责人,公司财务、会计、 审计部门的工作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遵循以下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