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然智家(000785) -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证券事务部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关的资料,按 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逐级上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可能负有责任的,由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负责调查、收集与追究责任有关的资料,提出处理方案,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公 司证劵事务部门应当协助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调查。 1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 年 11 月 11 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 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信息披 露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 披露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