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然智家(000785) -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2025 年 11 月 11 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 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人的 影响。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 司章程》及本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1 名会计专业人 士。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 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 1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 职工作经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