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奥股份(605001) - 防范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维护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 全体股东的利益,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 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 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以及《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客观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占用事项。 本制度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直接持有公司股本总 额 50%以上的股东;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 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 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公司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本制度所称"实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