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奥股份(605001)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进一步夯实信息披露工 作的基础,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信息披露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 定,特制定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当切实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履行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 和披露期间所应当履行的各项职责,并认真编制其年度述职报告。 第三条 年度报告编制期间,公司各职能部门、子公司和相关人员应当为独 立董事行使职权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不得限制或者阻碍独立董事了解公司的经 营运作情况。 第四条 年度报告编制期间,独立董事负有保密义务。在年度报告公布前, 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泄漏年度报告的内容。 第五条 公司应当制订年度报告工作计划,并提交独立董事审阅。 独立董事应当依据工作计划,通过会谈、实地考察、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等 各种形式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独立董事履行年度报告职责,应当有书面记录,并由当事人签字。 第六条 在年度报告工作期间,独立董事应当与公司管理层全面沟通和了解 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规范运作情况,并尽量安排实地考察。 第七条 在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期间,独立董事应当履行如下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