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奥股份(60500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报告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了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进一 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法规、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地开 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形成的决议和意见需提交董事会 审议。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应履行如下主要职 责: (一)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时间安排; (二)审核公司年度财务信息及会计报表; (三)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审计的实施; (四)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情况进行评估总结; (五)提议聘请或改聘外部审计机构; (六)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五条 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审计委员会应及时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年度 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 第六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