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电股份(600184) -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修订)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 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 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 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 三分之一,且应当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 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 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公司可以根据需要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 集人。 第四条 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