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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远洋(601022) -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NBOSCONBOSCO(SH:601022)2025-11-13 10:16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公司应设立专门机构,对公司重大投资项目的可 行性、投资风险、投资回报等事宜进行专门研究和评估,监 督重大投资项目的执行进展,如发现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 应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为公司对 外投资的决策机构或人员,各自在其权限范围内,依法对公 司的对外投资作出决策。 第六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财务资助除外)达 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对外投资活动的内部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行为, 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的相关规定和《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 子公司为实现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战略,达到获取长期收益 为目的,将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可供支配的资源投向其 他组织或个人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对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