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远洋(601022) -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防范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11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防止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以下合称为"大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进一步维护公司全体股 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建立起公司防范大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 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关于进一步做 好清理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工作的通知》《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 有法定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 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 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供给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资金。 第四条 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适用本制 度,公司大股东及其他联方与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