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安森(300275)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11月修订)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 五十以上,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未超过百分之五十,但以其持有的股份所享 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 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二章 控股股东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