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湃科技(300530) - 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及后评估制度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及评价具体流程如下: (一)任务分工。董事会决议形成后,由董事会办公室对董事会决议进行 分工,明确承办部门、完成时限、责任人等,经分管领导或总经理同意后,相 关承办部门负责具体落实执行。 (二)决议承办。决议事项可根据情况确定主办部门和协办部门,以承担主 要工作的部门为主办部门,其他部门为协办部门,主办部门须协调有关承办工作, 负责牵头落实承办事项。 对明确完成时限的事项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有困难不能按时完成的,或 决议执行时的条件与做出决议时的条件发生重大变更的,应书面向分管领导及总 经理报批。 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及后评估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决议的贯彻落实和高效执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会通过的决议,且适用于监管部门、股东对 公司的关注事项、函询及问询事项(以下统称 "关注事项")。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会决议、关注事项的落实及后评估 工作。总经理是董事会决议落实的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