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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湃科技(30053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Lead PowerLead Power(SZ:300530)2025-11-13 10:47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期届满、解 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 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辞任生效,董事会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治理,加强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除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相 关业务规则另有规定外,出现下列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 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一) 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 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 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