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粮控股(000019) - 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明确董事会的职权范围,规范董事会运作程序,健全董事 会的议事和科学决策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和其他有关人员都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责 第三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董事会受股东会的委 托,负责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对股东会负责。 第四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 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董事会下设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 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 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