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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纳智能(301129) -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瑞纳 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纳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和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23 号),公司获准首次 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8,420,0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55.6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25,257,2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