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海能实业(300787) - 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CE LINKCE LINK(SZ:300787)2025-11-13 11:04

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 贵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并形 成决议,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公告了《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决定于 2025 年 11 月 13 日召开本次会议。 关于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安福县海能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或"公司")的委托,就贵公司 2025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召开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 称"《股东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以下简称"中国")现行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现行《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