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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江高科(600895) -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调整稿)
ZJHTCZJHTC(SH:600895)2025-11-13 12:30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调整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工作效率,保障股 东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则。本规则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二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六)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七)修改公司章程; (八)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九)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四十七条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