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轮环境(000811)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烟台国泰诚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豁免要约收购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意见暨持续督导总结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子公司烟台国泰诚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豁免要约收购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19 日,烟台国丰与冰轮控股签署《无偿划转协议》,冰轮控股将其 持有的冰轮环境 102,790,679 股(占冰轮环境总股本的 13.46%)无偿划转给烟台国 丰;2024 年 4 月 19 日,国泰诚丰与烟台国盛签署《无偿划转协议》,烟台国盛将其 持有的冰轮环境 71,701,983 股股份(占冰轮环境总股本的 9.39%)无偿划转给国泰 诚丰。 本次收购,收购人烟台国丰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取得冰轮控股持有的上市公 司 102,790,679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3.46%,收购人国泰诚丰通过国有股权 无偿划转取得烟台国盛持有的上市公司 71,701,983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9.39%股份。本次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由冰轮控股变更为烟台国丰,实际 控制人依然为烟台市国资委。 根据《收购办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收购人可以免于以 要约方式增持股份:(一)收购人与出让人能够证明本次股份转让是在同一实际控 制人控制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