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晨动力(01148) - 主要交易-股权收购协议延迟寄发通函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佈的內容概不負 責,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並 明 確 表 示,概 不 對 因 本 公 佈 全 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XINCHEN CHINA POWER HOLDINGS LIMITED 新晨中國動力控股有限公 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 司) (股份代 號:1148) 主要交易-股權收購協議 延遲寄發通函 茲 提 述 新 晨 中 國 動 力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日 期 為 二 零 二 五 年 十 月 十 六 日 之 公 佈(「該 公 佈」),內 容 有 關 上 述 事 宜。除 文 義 另 有 所 指 者 外,本 公 佈 所 用 專 有 詞 彙 與 該 公 佈 所 界 定 者 具 相 同 涵 義。 誠 如 該 公 佈 所 披 露,本 公 司 預 期 於 二 零 二 五 年 十 一 月 十 四 日 或 之 前 寄 發 一 份 通 函(「該通函」),當 中 載 有( 其 中 包 括 )股 權 收 購 協 議 及 據 此 擬 進 行 之 交 易 之 進 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