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联股份(000882)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BHDSBHDS(SZ:000882)2025-11-14 09:00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统称"有关 法律")及《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所作为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法律顾问,应公司的 要求,指派律师(以下称"本所律师")列席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称"本次会议")现场会议,对本次会议召开 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 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 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 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 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表决程序及 出席本次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