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浦迈(688293) - 奥浦迈:《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及其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 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三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进行信息披露时应严格遵守公平 信息披露原则,禁止选择性信息披露。所有投资者在获取公司及相关信息披 露义务人未公开重大信息方面具有同等的权利。 前款所称公平信息披露,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发布未公开重大信 息时,必须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以使所有投资者可以同时获悉同样的信 息,不得私下提前向特定对象单独披露、透露或泄露。 前款所称选择性信息披露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向公众投资 者披露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