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浦迈(688293) - 奥浦迈:《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 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 简称"《民法典》")《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 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 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之和。 第三条 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对于向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 主体提供担保的,视同公司行为,适用本制度规定。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公司 及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不得相互提供担保,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 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