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浦迈(688293) - 奥浦迈:《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的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护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 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完善公司内外部信息知情人管理事务,避免及防范 内幕信息知情人滥用知情权,进行内幕交易,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保证内幕知情人档案真实、 准确和完整,公司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公 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负责人,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报送事宜,当董 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董事长与 董事会秘书应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