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麒麟(603586) -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 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 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发表意见。本 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 果均由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验证。本所及本所律师仅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境内法律 法规发表意见,并不根据任何境外法律发表意见。 关于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向本所提交的文件和所作的说明均是真实有效的,已向本 所披露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事实并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 求公司提供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承诺函或证明,已经提供本法律意 见书所必需的、真实的、准确、完整和有效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该 等资料、材料不存在隐瞒记载、虚假陈述或重大遗漏,文件材料为副本、复印件、电子 版的,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京中闻字第 9631 号-4 致: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