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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华新材(920015)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决议召集。公司已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s://www.bse.cn/)刊登了《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5-136),并决 定于 2025 年 11 月 13 日 13 点 00 分在浙江省衢州市高新技术园区中俄科技合作 园 A-25-5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 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