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软科技(688078) -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其所 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 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前,应当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 市场、短线交易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交易。 第二章 信息申报规定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身 份及所持本公司股份的数据和信息,统一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 办理个人信息的网上申报,每季度检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买卖 本公司股票的披露情况。发现违法违规的,应当及时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报告。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应当在下列时间内委托公 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申报其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 名、职务、身份证号、证券账户、离任职时间等): 1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 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