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软科技(688078) -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民主性和科学性,提高决策的效益和 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龙 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发展战略和重 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由董事会委任。战略委员会 召集人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期间如 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委员在任期届满前可向董事会提交书 面的辞职申请。委员在失去资格或获准辞职后,由董事会根据本细则有关规定补足委员人 数。经董事长提议并经董事会讨论通过,可对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进行调整。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日常工作的联络、会议组织、决议落实等日常事宜由证券部负 责协调。 第三章 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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