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智慧能源(01004) - 达成復牌指引及恢復买卖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 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 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CHINA SMARTER ENERGY GROUP HOLDINGS LIMITED 中 國 智 慧 能 源 集 團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 (於 百 慕 達 註 冊 成 立 之 有 限 公 (股份代號:1004) 達成復牌指引 及 恢復買賣 本公告乃由中國智慧能源集團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本 集團」)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 第13.09(2)(a)條及證券及期貨條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項下的內幕消息條 文(定義見上市規則)作出。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四年三月八日、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二零二四 年五月二十九日、二零二四年六月十四日、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二零二四年 八月二十九日、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二零二五 年三月二十七日、二零二五年四月十五日、二零二五年五月二十一日、二零二五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