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智控(002795)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年11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工作,确保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健全公司的法人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向董事会报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包括: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 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担任,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主 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并由会计专业的 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二章 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