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智控(002795) -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职责 权限,规范董事会组织及董事行为及操作规则,充分发挥董事会的作用,督促董事正 确履行其权利和义务, 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永和流 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作 为董事及董事会运作的行为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受股东会的委托,负责经营和管理公司 的法人财产。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 职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名。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或者证 券事务代表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按照股东会的有关决议,设立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