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恩斯特(301325) -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本次股东会的文件,同时 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并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承诺其所提供的文 件和所作的陈述和说明是完整、真实和有效的,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或以前发生的事实及本所律 师对事实的了解,仅对本次股东会的程序事宜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问题发表法律意 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本所同意公司将本 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必需文件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所出具之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77 号华贸中心 3 号写字楼 34 层 邮编:100025 电话: (86-10) 5809-1000 传真: (86-10) 5809-1100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列席公司于 2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