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洲交通(600368) - 五洲交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新修订)
WZJTWZJT(SH:600368)2025-11-14 12:02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结构,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广 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是董事 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 事会授权履行职责,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由不少于 3 名董事组成,且为不 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委员中 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 事委员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审计委员会工作,主任委 员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一致,委员任期 届满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 1 事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