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翼科技(002369)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1月)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ZOWEE TECHNOLOGY CO., LTD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维护中小股东利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出席股东 会的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之积,选举 中实行一权一票;出席会议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全部投向一位董事候选人, 也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分散投向多位董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 选。 第三条 下列情形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一)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 2025年11月 1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二)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 30%及以上的上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