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可波罗(00138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马可波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马可波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马可波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依据董事会的相关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 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是: (一)负责制定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1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