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可波罗(00138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马可波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马可波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 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及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马可波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本制度及证券交易 所其他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或者存托凭 证持有人、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及其他权益变动主体,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 重大交易、破产事项等有关各方,为前述主体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及其相关人员, 以及法律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