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可波罗(00138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马可波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马可波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各分公司及有关责任人对重大事项 的信息收集和管理,确保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对公司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根据《马可波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按照本制度规定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 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负有报 告义务的责任人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进行报告;当董 事会秘书需了解重大事项的情况和进展时,相关部门及人员应当予以积极配合和 协助,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回复,并根据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第四条 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因工作关系 了解公司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