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鸟消防(002960)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常设的决策、执行机构,负责公司发展战略和重大经 营活动的决策,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二章 董事 第三条 公司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 表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并可在任期届满以 前由股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解除其职务,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公司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 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公司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 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行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更好地发挥公司董 事会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