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能科(920158)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专项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 专项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楼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专项法律意见书 致: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主承销商"或"获授权主承销商")的委托, 委派本所律师为其作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的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长江能科"、"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之股票发行配售等 事项进行见证,现本所律师就本次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出具本法律意 见书。 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