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力集团(603012)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上海市静安区山西北路 99 号苏河湾中心 MT25-28 楼 邮编:200085 25-28/F, Suhe Centre, 99 North Shanxi Road, Jing'an District, Shanghai, China 电话/Tel: (+86)(21) 5234 1668 传真/Fax: (+86)(21) 5234 1670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致: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与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签署的《非诉讼法律服务委托协议》, 担任发行人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特聘专 项法律顾问。 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 定,按照《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