煜邦电力(688597) -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第四条 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原则上应当与公司股票首次在证券交易所上 1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 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相 关规定以及《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公司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 中豁免披露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 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