煜邦电力(688597) -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年度财务报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 1 第一条 为了提高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 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相关责任人员的问责力度,增强 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 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 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 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财务人员、各分子公司及各部门负责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 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 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