煜邦电力(688597) -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合法、有效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 会,并依法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股东权利。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遵守相关法规、公司章程及 本议事规则的规定,自觉维护会议秩序,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 权益。 第五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不得 干涉股东对自身权利的处分。股东会讨论和决定的事项,应当依照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行为,保障公司股东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适用于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全体股东、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列席股东会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