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天化(600227) -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植德京(会)字[2025]0156号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关于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 并见证贵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参加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 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 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1 号来福士中心办公楼 12 层 邮编:100007 12th Floor, Raffles City Beij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