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测电子(300567) -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 京 大 成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武 汉 精 测 电 子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25 年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 10 号兆泰国际中心 B 座 16-21 层(100020) 16-21F, Tower B, ZT International Center, No.10, Chaoyangmen Nandajie Chaoyang District, 100020, Beijing, China Tel: +86 10-58137799 Fax: +86 10-58137788 二○二五年十一月 致: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第六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 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2025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