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蓝海(300528) - 幸福蓝海: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关于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 以前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进行充分的检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 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 担相应法律责任。 基于上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 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对公司提供的上述文件资料和有关事项进行了核 查和现场见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公 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开发布了《幸福蓝海影 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简称"本所")接受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 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