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江环保(002672) - 战略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17 10:46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一条 为确保企业发展战略规划的合理性与投资决策的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设立战略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 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为董事会有关决策提供咨询或建议, 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适用于委员会及本议事规则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和部门。 第四条 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 1 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 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主席(召集人、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可连选连任。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时,其委员资格自 动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