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江环保(002672)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章 职责及权限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不包括 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合称"管理层")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联交所上市规则》")《东江环保股份 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 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设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 会"),并制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 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就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 议。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应过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