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江环保(002672) -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17 10:46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第一条 为强化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 下简称"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及专业审计,实现对公 司财务收支﹑各项经营活动﹑财务汇报制度及内部监控程序的有 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负责与公司审计师的关系,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 规则》及《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特设立董事会审 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委员会议 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 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内控以及风险管理工作。 第三条 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 独立工作并向董事会负责,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四条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为 3 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