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 亚 通(002183)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第一条 为明确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 策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 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及《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性决策机构,行使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会赋予的职权。 董事会下设证券事务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证券事务部 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董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 议是履行董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九)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