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胶股份(301283) - 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治理结 构,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称"董高")薪酬的管理,科学、 客观、公正、规范地评价公司董高的经营业绩,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 制,充分调动董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管理制度》(以下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包括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以及职工代表董事。 本制度所称外部董事,指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内部董事,指在公司任职 并担任具体职务、岗位的非独立董事。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由董事会批准任命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高的薪酬以公司经营与综合管理情况为基础,根据经营计划 完成情况、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个人履职及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