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牌珠宝(002574)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 缓、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 法规、自律规则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及条件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 实施。对于不符合暂缓、豁免披露条件的信息,应及时披露。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 ...